南京市召开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律协领导班子
8月6日,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江苏省会议中心召开。大会回顾总结了八届理事会4年以来的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南京市律师协会班子,谋划未来一个阶段的律师工作。全市律师代表、特邀代表及嘉宾共350余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相关领导、市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有关代表等出席会议。
徐锦辉书记代表市委、市委政法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充分肯定了南京律师行业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并对全市律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在党的领导上再启新程,突出政治引领、法治引领、价值引领、组织引领;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发展上再立新功,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化建设、高效能治理;三是坚持固本强基,在自身建设上再展新姿,确保业务高强、纪律严明、健康成长,为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实践的引领者、谱写“强富美高”新南京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向大会的召开表示了祝贺,对南京律师行业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希望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推动南京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楷模,打造以江苏南京为代表的苏派律师;希望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广大律师坚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同时搭建平台,将律师协会真正建成律师们希望的律师之家。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对律师队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融入发展大局,强化服务保障,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的首要任务,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三是践行为民宗旨,强化自我约束,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代表省司法厅对大会的举办表示了祝贺,对全市律师致以问候,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政治引领,在思想政治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二是要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中组部、司法部党组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三是要持续加强为民服务意识,积极践行法治为民的宗旨,把热诚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海宣读《南京市司法局关于表扬2019-2022年度律师行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南京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发布了《2019-2023南京律师行业发展报告》,选举产生了由105名律师组成的第九届理事会、46名律师组成的第九届常务理事会、25名律师组成的第四届监事会,以及一正十副会长班子、一正七副监事会领导班子,并聘任了第九届秘书长。
大会闭幕式上,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海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对当选的新一届律协理事会、监事会表示了热烈祝贺,并对律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坚定坚决。要牢牢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这一工程;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这一关键。
二是要坚持执业为民,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担当作为。要全力服务经济稳定增长;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要坚持严格规范,在打造高素质队伍上加快步伐。要锤炼精深本领;恪守诚信本色;加强协会建设。
他希望,各位代表以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为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展现担当,为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九届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成员名单
会长:
刘 伟,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李淑君,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
李越峰,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
来云龙,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
吴加茂,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 斌,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周昕明,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郑建和,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钱 朋,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徐小兵,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
韩 旗,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第四届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副监事长成员名单
监事长:
席超,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副监事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许郭晋,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李春香,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周世军,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袁胜寒,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唐俊华,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曹 力,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曹小寅,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第九届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
魏春纯,南京市司法局律工处二级调研员
来 源: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律协
编 辑:胡 迪
校 对:汪仲谦 王超
审 签:李永才